真的改編得不好嗎?│另一種察看Death Note的視角.關於日劇版《死亡筆記本》(上)



  作為一部新上檔的日曜日劇集,無論開播前後,日劇版《死亡筆記本》所承受的關注、討論和訕笑,無疑超越了許多同類型作品的紀錄。不難理解,一部打破日本漫畫常規的腦力格鬥作品,在擁有妙絕毫巔的情節、個性強烈的角色以後,透過松山研一的扮相、藤原龍也的表演,會構築出一道如何對接在圖像和影像之間的經典高牆;但,如果暫且懸置先入為主的戲謔與抨擊,試著把針對選角外貌的尖酸爭議,改為討論改編作品對於角色形象、故事梗幹及原作內涵的處理問題,或許,在泉吉紘的劇本深處,豬股隆一版的《死亡筆記本》,其實藏著各種乍看不見的底蘊。


既然名為改編

  所謂「成功的改編作品」,通常有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意義標準:

1.      重現原著:忠實轉製原作故事及其內在訴求的作品。
2.      加值原著:對原作內容有所補白或延伸應用的作品。

簡單來說,例如追求角色相貌、造型、場景、物件的還原,便可以視為第一類思維最直接也最單純的體現;而將動漫改編為電視劇之後,再進一步以電影尋求「最終回」、「外傳」的操作手法,不僅近年屢有佳作,更可以視為第二類改編目的的實踐。例如《詐欺遊戲》、《交響情人夢》等作品,便巧妙設計了劇情內容的構成,讓漫畫、動畫、電影散落在敘事表現、篇幅特性之間的差異,能夠達成某種各司其職的平衡。

有趣的是,雖然在第一類思維中,對於「重現」的期待不該只滿足於視覺層次,但以漫畫原著的影視改編而言,大眾其實普遍能夠理解篇幅條件的無從對等。於是,對於「重現內容」的認知及要求,便往往自動轉換成了對於「經典橋段」或「精神內涵」的關注。換言之,雖然依舊是在檢視「重現」的結果,但對於奪胎換骨的容許,卻使得接受者所期待的對象本質,相對更往「加值」和「應用」的意義靠近。例如《賭博默示錄》、《寄生獸》甚至《鋼鐵人》、《蝙蝠俠》等一系列歐美超能英雄的處理成果,事實上,目前市場成績較為亮眼的劇集和電影改編,大多有其周遊在21之間的轉接。


如果越過分野

  堪稱成功的第二類改編,可以再細分成敘事處理和角色處理的兩層討論。
  
  敘事處理方面,鑑於電視劇集不可能動輒比照漫畫回數製作單元、電影更最多只能長達180分鐘上下,各種經費、設備、人員條件所形成的限制,使得這條由漫畫、動畫、電視、電影所接合的產業鏈裡,只有漫畫相對容易完成長期而連續的「優質產出」。這樣的特性,使得其他三者幾乎沒有懸念地選擇了更適合商業經營的形式,進而發展出了定制化的劇季和續集概念,以明確的集數分母為基礎,隨著主事者對於作品素質的設定,在本益比和完成度之間攤算出解答。

  如果以一半字數重現一篇600字散文的結構和陳述神髓並不是件容易的事,那麼在10集左右的60分鐘影劇裡完整交代任何一部漫畫作品既有的百多回內容,自然更會因為混雜了情節和角色的限制而難如登天。例如該怎麼把一個作品後1/3才出現,但卻同時人氣可觀、代表性充足的角色儘早放進尚未過半的影視劇情裡,便是一個牽髮動身的複雜問題。因為角色各有屬於自己的故事,在考量如何讓他提前露臉、發揮存在效應以前,如果沒有兼顧故事脈絡的梳理,只怕「為了登場而登場」的作法,將會逐漸演變成角色神隱及路人化的窘境。

  追根究柢,除了短期的企劃式連載和腰斬前的限定式收尾之外,漫畫作品裡的角色和情節展開,大多是種「畫了才再形成關聯」的模式。例如《火影忍者》在九尾狐之外的一尾到八尾,例如《死神》裡石田雨龍作為最後卻其實並不唯一的滅卻師;說到底,無論使用的是回憶補述法(即外傳補述)或傳授補述法(即設定補述),這種時而置喙原訂認知的處理方式,終究過於容易衍生強烈的轉折,對於相對仰賴具體設定、明確軸線的影視劇集來說,有它難以同步的敘事節奏。


拼合零散卻相近的敘事

  為了避免發生前述的各種衝突,最常見的編劇手法,便是重新整理角色之間的相互關係,嘗試找出某種合理的、足以說服閱聽大眾的挪動依據。例如利用職業、嗜好、地緣、技藝、交通方式等理由,不著痕跡地推進或黏合原作裡本不相同的角色時空。例如,如果要在《灌籃高手》裡讓流川楓一開始就遇見澤北榮治,可以有幾種作法?除了以學生身份連結校際活動、新生交流的可能性之外,某場重要的日本職籃賽事、某間品項最齊的運動用品店、某班前往籃球相關事物的列車等等,其實都有著墨及想像的空間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在豬股隆一版的《死亡筆記本》裡,無論魅上照與彌海砂的交集,抑或夜神月作為追星粉絲的設定,相當程度上,也都可以解讀為劇作家嘗試協調角色先後、整合故事脈絡的結果。



如果省併去重是梳理改編結構的不二原則,那麼以彌海砂對接魅上照的登場,幾乎可以說是渾然天成的一著。不僅直接應用了魅上作為檢察官的職業特性,最大限度地提早了形象塑造和鋪梗的時機,以彌海砂的雙親血案為橋接,受害者家屬與檢調單位之間的互動基礎,自然也給出了魅上持續關注海砂的理由。這樣一來,奇樂的出現、更生人的被制裁、海砂後續的行動等等,也就能夠順理成章地進入魅上的視野,製造出兩項互為表裡的優勢:

1.        減少敘事支線的雜開,不必如同原著一般,為了說明新角色的出現,特意暫停本篇故事的進度,中斷了讀者原本集中於主線劇情的注意力。

2.        即使仍要增述角色故事,比起突然介紹新角色,先與核心主角有所關聯的狀態,也能相對提升觀眾的理解效率、降低原本可能造成的干擾。

同理,夜神月的追星屬性,也可以視為對彌海砂偶像身份的活用。

在原著中,海砂雖然被設定為偶像明星,卻沒有遇見太多必須仰賴業界背景或演藝技能的狀況。如果扣掉火口篇裡極短小的面試篇幅,顯而易見的是,她在漫畫裡真正的存在價值,就如同夜神月把她帶在身邊的理由一般,只是為了那雙看得到真實人名的「死神之眼」。比起這個,彌海砂無論是不是藝人、死活與否,其實一點都不重要。

  從結果來看,角色設定的無所用武,說明了彌海砂不僅在故事裡被當作鏟除異己的工具,即便在原作者筆下,可能同樣也只是個落實「死神之眼」設定、負責在初期把夜神月給逼入困境的功能型角色。例如第二奇樂的橋段結束以後,一旦暫時沒有「死神之眼」的戲份,彌海砂便往往只能神隱、陪演或插科打諢;不難發現,儘管原著試圖透過智力及謀略的描寫,強調彌海砂與夜神月的相遇、合作並非偶然,事實是,在夜神月對她並不抱持任何情感的前提下,想為兩人塑造一種沒有認同、不帶關懷的羈絆,便只能一再放大女方死心塌地、不知自保為何物的特質,才可能「順理成章」地觸發情節及衝突。也就是說,雖然託小畑健筆蔭所賜,一個呆得令人咋舌、傻到教人心疼的可愛女孩仍舊幸運地被塑造了出來,但在這部不談情愛、不講仁義、不玩曖昧的少年漫畫裡,女主角個性的被迫扁平化,卻也終究是個不爭的事實。



相較之下,日劇版則試圖給予兩人共同戰鬥的理由。固然,海砂那份從悲憤、企盼、感激、憧憬乃至追隨的情感並未改變,但這次的她,卻一直都是夜神月關注著、喜愛著的對象。因為有了演唱會的平台,兩人的相遇被賦予了必然的契機;也因為偶像本就一再接受著粉絲豐沛的情感,一旦立場互換,海砂往台下追尋夜神的過程,便不再是段一意孤行、單方面的付出。試想,如果粉絲基於自身理念而採取的行動,最後卻意外救贖了所憧憬的偶像、獲得了意義非凡的感激;如果偶像最傷痛的悲願、最敬愛的救星,最後都在一名粉絲身上獲得實現,所謂支柱與戰友關係的成立,自然更是種信心和激勵的相依。


剪除微末或枝節的敘事

  除了整合,設法刪去不必要的角色及故事元素,更是影視改編在篇幅限制之下的必要處理。以日劇版《死亡筆記本》第一集所給出的訊息而言,新版內容至少移除了兩個原本存在漫畫裡的角色:

1.      夜神月的母親
2.      梅洛



嚴格來說,夜神幸子的消失不僅不令人意外,反而更可以說是一次精準操作故事轉化的範例。在原著中,如果要以一句話形容夜神家母親的角色意義,似乎只能解讀成某種「用來說明夜神家是正常家庭」的存在。意思是,原作者因為希望能以反差凸顯夜神月在檯面下作為奇樂身份的「不平凡」,所以為他設計了一個雙親育有一對兄妹、父嚴母慈、並不雙薪的傳統日本家庭。但在所有讀者眼中,也許大家都能有所理解(或諒解),在這類腦力、陰謀不斷國際化交火的故事裡,作為家庭主婦的夜神幸子,儘管擁有角色全名,儘管同時身為警察總長的妻子和奇樂的的母親,卻終究沒有太多參與驚濤駭浪的機會,甚至連被綁架的理據也不如自己的女兒。

那麼,該怎麼處理這種有如情境物件般、不帶有任何故事要素的角色呢?一般來說,可以分成三種作法:

1.      沿用型:保持登場。同樣以真人出演,但著墨程度大多等於或少於原著。
2.      停用型:加以退場。設計迴避角色存在的理由,直接更改故事基本設定。
3.      應用型:加值退場。詮釋角色的消失或影響,使其協助改編設定的深化。

日劇版中,被賜死的夜神幸子,更形同於一道夜神父子之間的心理糾葛。一方面透過幼年夜神月的質問,扼要地披露了夜神總一郎的個性,帶出夜神父子間既近卻遠的親情矛盾;而從夜神月的角度來看,隨著年齡成長,面對維護正義和社會安寧的父親,喪母的悲痛,也將漸漸消融掉不諒解的部分,只留下心底那抹憎恨罪惡的火種。換言之,雖然只有短短數分鐘的敘事,但藉由一個並未真正露臉、只用照片形成一瞬間演出的角色,後續整段音原田與警方對峙的戲碼,儼然轉化出了特定的意義,成了交代角色關係、深化角色個性的重要過程。



而在梅洛方面,從日劇版第一集的末尾,不難看出劇組希望利用「雙重人格」的設定來處理NM這兩個L後繼者的關係。進一步想,要說這種作法過於天馬行空、惡搞原著,或許未免顯得苛薄。事實上,「尼亞喜歡玩玩具」的設定,原本就是大量出現在漫畫裡的細節。甚至在後期的劇情中,更是集中利用人偶來扮演案情中人。雖然,這種所謂「尼亞用人偶來協助推理」的表現,說穿了,更像是種原著費心向讀者說明情節發展的巧思;但無論如何,既然「人格分飾」和「操偶推理」都是尼亞其來有自的特性,那麼真正必須思考的問題,便不該是「尼亞為什麼有個叫梅洛的人偶」,而是「梅洛為什麼變成了尼亞的人偶」。

在浩如煙海的影視改編結果中,面對難以沿用,但又因為不容易停用而無法應用的角色,還有一種變用型的處理手法。例如提取A角色的個性特質,然後以B角色為載體進行追憶化及混合化的演繹;不難理解,之所以必須導入這種「是A也是B」的疊合,大多代表對影集、電影的敘事形態來說,該角色雖然代表性強,卻有它難被消化、只好轉化的硬質成分。



在原著中,自從L死後,《死亡筆記本》的故事便從原本單挑式的劇情結構,以夜神月為核心,岔分成兩條對接於NM的脈絡。然而,雖然尼亞算是承接了原本L和夜神月那股深沉、緊繃的鬥智氛圍,但更偏重行動力的梅洛,卻反而身在Y字岔線的其中一側,暴走地撞開了一連串實質影響《死亡筆記本》發展,卻同時又不太帶有《死亡筆記本》風格的故事。即便暫不討論這樣的改變究竟提升或降低了精彩的程度,事實是,正因為梅洛涉及太多結構複雜的劇情,一旦真的讓他登場,這些牽髮動身的主、支線糾葛,便幾乎勢在必行、無從迴避了。

那麼,有沒有相對持平的作法,能夠一樣讓梅洛登場,然後再技巧性地減少暴走的內容和影響程度呢?雖然很殘酷,但這樣一來,便反而又要迴避「為了登場而登場」的問題。不僅必須重新衡算原著情節的比例及走向,也不能不在有限的劇集篇幅裡,設計一段專屬於日劇版梅洛的形象事件。考量兩大主角的存在及演出空間,如果要為了某個主役未滿的角色操作這一連串的機制,只怕在深究划算與否的問題之前,早已形成了另一種額外的牽制。

於是,巧妙延伸尼亞本有的特質為接點,自然成了最符合操作效應的選項。一方面,「L特質二分繼承」的原著概念,同樣可以在雙重人格的冷靜與積極中獲得重現;另一方面,由於肉體仍然以尼亞為主,人格次序的主、客暗示,則預留了足夠的敘事基礎,令劇情對於干擾要素的使用或排除,能被解釋為尼亞理性克制自己的結果。換言之,雖然叱吒一時的M確實成了各種意義上的木偶,但以改編手法而言,卻是再完成了一次千頭萬緒的梳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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